各潜在投标人:
韶关市中医院十里亭分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(第二次)招标质疑时间已截止,现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澄清。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,以本答疑书为准。本答疑书作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一部分,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答疑书,认真编制投标文件。
一、有关答疑事项如下:
问题一:投标保证采用缴纳“投标保证金”的,是否还需提交招标文件第55页“格式十一 履约保函”,请回复。
答:“格式十一 履约保函”为中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使用的格式,并非“投标保证金”,投标时无需提供。
问题二:关于投标文件的包封,商务经济标书的正本、副本、电子文件是否包为一个包封,请回复;技术标书的正本、副本、电子文件是否包为一个包封,请回复。
答: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11.投标文件的包装、密封、标记执行。
问题三:投标文件格式中的“ 年 月 日”是否要求填写交纸质投标文件当天的日期,还是填写投标人报名后至交标前的日期即可,请回复。
答:签发日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开标之时止。
问题四:招标公告第“6.3的(2)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、证件、证明原件(附一式两份清单)”,招标文件的评审只要求提供复印件未见要求提供原件的要求,请问是否还需提供原件。
答:是否提供原件由投标人自行决定,但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,若出现无法辨认又无原件导致废标或失分的情况,由投标人自行负责。
二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,其他内容不变。
特此通知,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。
招 标 人(盖章):韶关市中医院
招标代理机构(盖章):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
2019年 11 月 15 日